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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电子能源知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08: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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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bb电子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bb电子、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bb电子部门规章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存在。全体监事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bb电子、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bb电子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参与了由上交所主办的2023半年度新能源及新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08.42万元后能源知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3.11万元(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bb电子并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01.5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377.69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为72,423.85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注*724,238,484.48元为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到账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0,931,132.03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023年7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但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相应调整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1,412.24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11,174.5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37.7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8680号)《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上述资金尚未置换,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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