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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电子能源知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bb电子。现场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下午14:30在北京节能大厦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15:00。
4、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51),并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53)。
5、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0人,代表股份1,473,416,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9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1,357,456,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2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4人,代表股份115,959,697股能源知识,占公司总股本的2.9663%。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具体表决情况见下表:
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均同)表决情况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bb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