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知识
用能单位能源知识能源统计基本知识bb电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成为当前的主要矛盾,生态文明建设迫在眉睫,我国过去几十年粗放的发展方式,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能源消费结构bb电子,给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创伤,我国是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已提出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国家将保护环境确定为基本国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走一条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如果你是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应该已经感受到节能抓的越来越紧。然而各单位的节能专业人员却很缺乏,在能源统计工作中颇感费力。今天主要写一点关于用能单位能源统计的基本知识。
1)计算购入量的能源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一是已实际到达本企业(单位);二是经过验收、检验;三是办理完入库手续。
注:对于为办理完入库手续却已经投入使用或销售的,要计算在购入量中;使用多少计算多少。
凡属于本企业(单位)实际购进的能源,符合能源购入统计原则,不论从何处购进,均应计算在内,包括作价购进的加工来料。
4)借入的、自产自用的、车间或工地上期领用本期退回的,以及加工来料(作价的除外)的能源数量。
指本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实际购进的,已办理完验收入库手续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的价值量。其金额以购货发票上的总金额(含税)计算,统计原则、范围与购进量相同。
1)价值量与实物量统计原则、范围一致,计算实物量的就要计算价值量,反之亦然。
2)已验收入库,但尚未结算,购货发票未到的能源,购进量以实际验收数量计算,购进金额以能源的上期均价或合同价格计算,待结算后调整。
3)实物量与价值量之一,如不够一个计量单位,两者都不填报,待以后两者都达到一个计量单位时,再同时填报。
1)谁消费,谁统计。不论所消费的能源的所有权归属,由谁消费了即由谁统计消费量。
2)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能源消费统计的时间界限以能源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标志,从此时统计能源消费,计算能源消费量,此前不能计算能源消费量。
3)在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不得重复计算,要扣除二次能源的产出量和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量。
4)能源产品消费统计与产品产量统计的对应一致原则。企业自产的能源,作为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料或燃料,是否计算消费量,bb电子视以下两种情况而定:一是自产的能源如果计算产量,消费时则计算消费量,二是自产的能源如果不计算产量,消费时则不计算消费量,bb电子视同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中间产品。原则是:计算产量,则计算消费;不计算产量,则不计算消费。
5)耗能工质,不论是外购还是自产自用,均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在计算装置、工序能耗,单位产品能耗时,耗能工质是否计入能源消费量,按照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和各行业标准执行)。
指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和非工业生产活动中消费的能源,bb电子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能源,用于能源加工转换的能源;非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能源。具体包括:
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
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
5.生产交通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算作企业的能源消费,但不作为工业生产消费,bb电子应作为非工业生产消费和交通运输工具消费。
1.由仓库发到车间,但在报告期最后一天没有消费的能源。这部分能源应在办理假退料手续后计入库存量。
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的能源;作为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还包括用作加工转换的能源(这部分能源不能理解为用作原材料,用作原材料的概念见后面的解释)。
指能源产品不作能源使用,即不作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另外一种产品(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或作为辅助材料使用,作原料使用时通常构成这种产品的实体。它与用作加工转换的区别是:用作加工转换,投入的是能源,产出的主要产品还是能源(或产出的产品属于加工转换过程中产生的不作能源使用的其他副产品和联产品)。而用作原材料时,投入的是能源,产出的主要产品是能源范畴以外的产品,包括产出的某种产品在广义上可以用作能源(比如可以燃烧以提供热量),但通常意义上不作能源使用的产品(如碳素一类的产品)。
指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中,除“工业生产能源消费”以外的能源消费,即非工业生产用能和工业企业附属的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用能。比如本企业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更新改造、维修等过程用能,非生产区的劳动保护用能,科研单位能源知识、农场、车队、学校、医院、食堂、托儿所等单位用能。但是必须注意,上述单位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其用能既不能包括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中,亦不能包括在“非工业生产能源消费”中。
生产交通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算作企业的非工业生产消费。
注:非生产部门用能,包括如学校bb电子、托儿所、幼儿园、机关职工食堂、住宅区浴室、消防队、医院、服务公司、综合利用等用能。一般生产调度办公建筑和生产职工食堂、倒班宿舍、生产区浴室、生产机修等都属于工业生产用能。
注:一般企业用能包括几部分:生产用能、非生产部门用能、基建用能、大修及调试用能、启动用能,在计算产品能耗时,一般基建、大修和启动用能都不计入,但非生产部门用能不一定,需要根据各行业标准进行。
指在厂区内、外进行交通运输活动的交通运输工具所消费的能源。生产交通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作为交通运输工具消费。
如果工业企业所属的车队是独立核算的企业,其消费的能源既不能包括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中,亦不能包括在“运输工具消费”中,它的消费应为交通运输业企业消费。
指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扣除能源加工转换和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复因素)的总和。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需要将各种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换算成按照标准计量单位(如:吨标准煤)计量的消费量。